第104章,胡同小情调(2 / 3)

从1994开始 三月麻竹 3824 字 26天前

少了,还真瘆的慌。

“壮胆倒不用,我不信那些东西,不过喂几只陪自己玩,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祯虽然是个女流,但从幼儿园开始,就是那种不怕鬼神,不怕“脏东西”的人。

最让林义佩服的是,小时候玩耍,她经常在坟场藏猫猫,那酸爽…

林义至今都不敢尝试,记得小时候,只要找不到她,一准在那地方躲着。

啤酒鸭和酸辣鱼,果然还是那祯的最爱,林义现在都有些“后悔了”,重生过来干嘛做这种菜给她吃,真是给自己找麻烦。

那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小资生活的女人,对啤酒这种享乐的东西,虽说不贪杯,但碰到林义。却也兴致昂扬,主动说喝点,不然菜吃不完。

就着啤酒,就着满桌子的菜,两人慢慢地闲聊,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义这次来京城的目的。

购买四合院和古董。

而说起这些东西,却终究绕不过一个人,东边的隔壁老太太。

那祯说当初住进胡同的时候,对胡同各种老太太还停留在“小脚侦缉队”的印象中。殊不知胡同里藏龙卧虎,随便一位老人,就有可能身世不凡,比如这位爱吃胎盘的“太太”。

人们都习惯于称呼她“太太”,看上去就是一个特别普通的胡同妇人,穿着极简朴,也极干净。她每天去菜市场买菜,冬天自己买蜂窝煤生炉子,见着谁都打招呼唠家常。谁也想不到,她曾经是家世显赫的大家闺秀。

16岁的那一年,就读于辅仁附中的她和在华北中医学校的读书的一位高干子弟结婚了,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举行的是新式婚礼,穿着婚纱,坐着汽车,证婚人是位居高位的政要名人。

“我见过老太太年轻时的照片,镌刻的面庞,摩登的卷发,淡雅的花旗袍,出众的美丽,却还有一望而知的干练。她从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变成了大院中的少奶奶。”

那祯说到这里,和林义碰了一杯:“那时候的她是幸福的,富丽堂皇的。”

只可惜好景不长,在那动乱年代,她经历了家族的崩溃和离散,也几乎失去了她所有的东西,包括她丈夫。

那祯回忆这位说话左右逢源,妙语如珠,最难得的是她的幽默感。提起往日繁华,老太太会不经意地说:“可惜我祖传下来的那一屋子的貂皮大衣和金银首饰……”

“不过看得见的金银首饰和貂皮大衣没了,但还是埋藏有许多的古董。而后来的“平反”里,由于她丈夫家曾为国家做了大贡献,通过关系帮助,也要回了一部分祖业。”

那祯跟林义说,到这里这位老太太虽然经历心酸,但生活条件也是不错的。

“我与她混熟了后,偶尔和她去簋街嘈杂的小馆子吃饭,点两斤麻小,一些啤酒,她一边拿着瓶啤酒对嘴吹,一边抽烟,通常喝到第4瓶的时候,她都会开始追忆自己往日的风光。”

“当年的九龙一凤,听说过吗?那一凤说的就是我!”那祯模仿老太太那种“满脸的得意”

“什么叫九龙一凤?”林义对这称谓都不曾听说过,喝了几杯小酒,兴致大起。

“我也不知道北京到底有多少“九龙一凤”,好像各地区都有,估计都是当年名震一时的胡同老炮儿们。”对这东西,那祯也不是很熟悉,多数也是从街坊邻居和老太太口里得知。

“酒好像不够了。”看着四瓶啤酒空空如也,林义也第一次见她喝这么多,平日里,按她的性子和原则,基本不喝酒。

兴致来了,也不会和人多喝,最平常的时候,也就那么一两杯。

“我这里有瓶老茅台。”喝了两瓶啤酒,和林义唠嗑,那祯觉得许久未曾这么开心了。

她虽然不烦闷平日里的忙碌,但这种难得一次的放松,又挑起了她的傲娇,激活了她骨子里那种可以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