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有最高院下达指导,胜诉判定!(1 / 3)

第461章有最高院下达指导,胜诉判定!

南省省高院,在与苏白进行相关性的交涉后。

没多久的时间。

高院方面就将刘文雅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整理完成。

向最高院申请了对该案件,涉及到的宪法是否能够司法化,请最高院作出指导。

白君律师事务所。

苏白同样也在等待着最高院给予高院的回复。

并且在这个案子被关注的同时,出面澄清了高院方面的态度。

算是避免了,这个案件造成不良的影响。

实际上。

宪法能否司法化.…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在苏白看来,最高院需要考虑到挺多问题的。

一来是,宪法司法化所带来的影响。

二来,则是要考虑到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从某一方面来讲,宪法是最基础的法律如果用其司法化,会造成更不好的影响。

但是.…

在这个案子当中,如果不按照宪法进行办案,刘文雅被侵犯的法律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这已经完全脱离了法律最基本的意义。

所以.…

对于这个案子,最高院会不会肯定,支持刘文雅获得保障自身的法律权益。

在苏白的估算当中,最高院是肯定会支持刘文雅的。

毕竟.…

不管怎么说,刘文雅的被教育权的确是受到了侵犯。

对于这种被侵犯的情况,如果不支持被侵犯者。

那么法律的权威将会遭到质疑。

到时候造成的影响会极大!

事实上,最高院方面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同样产生了两方面的意见。

第一个就是,宪法能不能够作为判案和支持判罚的依据。

其中有一方面表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判罚有行政法,刑法,民事法等等。

根本不用宪法来进行判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宪法的最高地位。

即,不支持宪法作为判案和判罚的依据。

而另一方面则表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虽然不能全面的支持判罚。

可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刘文雅的受教育权,确确实实的遭受到了他人的侵害。

刘文雅也的确完全符合受教育法被侵害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之下。

如果说不支持刘文雅保护自己的法律权限和法律权益。

那么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还是从最高院属于最高级法院机关而言。

造成的不良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

因为这违背了法律保障他人权益的基本条件。

同样,从最高院的公信力来讲,也会遭到质疑。

形成巨大的破坏。

双方对于这一案件,以及种种情况的讨论产生了巨大的争执。

在来来回回的讨论下,最后由最高院院长拍板决定。

法律要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基本的权益。

在其的认为中,认为如果法律不能够保障每一名公民,获得基本的法律权益。

那么造成的影响力和破坏力,是宪法被司法化,都不能相比的。

再有。

关于这个案件也没有涉及到太极端的情况。

所以完全可以,对于该案件进行专项的指导。

既不影响宪法的重要地位,不使其进行滥用。

也不影响在这个案件当中,保障刘文雅的法律权益和受教育权利。

有了最高院院长的拍板,对于这个案件的指导讨论,基本上没有了其他声音。

一致决定按照最高院院长的观点,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