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经典陈述完毕,等待判罚结果!(2 / 4)

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吧。”

法槌敲响。

魏国明让检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在魏国明看来,这场庭审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了。

该了解的内容他都已经基本上了解了。

心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倾向。

再继续答辩,也大概就是针对那些问题进行反复的讨论。

反复的讨论也讨论不出来任何的结果,所以没有讨论的必要性了。

干脆直接进行最后一项法庭陈述环节。

检方的法庭陈述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洁。

陈述内容依旧还是从客观方面对于李栋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并且保留了维持一审判决的推荐刑期。

除此之外,基本上没有了什么其他的陈述内容。

这场案件中,公诉人只是尽到了一个检方应有的责任,在其他方面没有进行过多的表述。

在其陈述完毕后。

魏国明作为审判长,继续要求医院方面进行法律陈述。

在听到审判长要求医院方面进行法庭陈述的时候,周伟深吸了口气。

刚才审判长对于他的要求进行了驳回。

这已经说明了审判长的态度。

对于李栋的刑期,他其实并不关注。

因为就算是李栋判三年或五年,甚至是无罪,都和医院方面没有任何的关系。

和医院有关系的是什么?

和医院有关系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这场公开案件,会不会对医院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一点才是最关键的!

所以在这一次的法庭陈述方面,也是着重于消除本案对医院产生的影响来进行的。

想到这里,周伟开始进行了法庭陈述: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在本案当中,我方作为受害的一方,也就是被诈骗的一方。”

“我方认为李栋对我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影响。”

“其中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性的名誉损失。”

“当然,对于李栋现有的情况,我们也进行了一定的了解。”

“李栋的家庭的确是困难。”

“对于李栋的家庭条件和其妻子所遇到的境况,我们医院方面深表同情。”

“可是困难并不代表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讲,李栋的主观意愿是重是轻,都并不影响其确凿的犯罪事实。”

“请审判长能够考虑到医院方面的情况,进而从这一点出发,进行判定。”

“.….”

周伟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简洁,但是突出了一个重点的内容。

——在这个案件当中,李栋的犯罪事实清楚,医院讨要医药费用是正常的法律途径。

并没有过错。

要把矛盾点全部都指向李栋,进而撇清医院方面的责任和不良影响。

让矛盾全部指向李栋,以及网络的声音全部指向李栋。

那么医院方面完全可以躲避舆论的指责。

从周伟的角度来讲,这一个方法并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事实上,公众和媒体看什么?

看哪一个是最根本的原因!

就比如说这个案子,李栋是违法了,是犯罪了,但是原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是因为穷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钱买药啊!

如果他因为懒惰,因为不努力,没钱买药而进行盗窃,那么将会受到人们道德的指责。

可是他懒惰吗?他是因为不够努力吗?!

不是!

他是就算再努力,也赶不上,也买不起那种高药价,那种进口药品!

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