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胡弩镇风云(8)雪山(2 / 3)

,聂峰、杨守瑜都是习以为常,只是十五岁的耿思都有些手足无措而已。

三人都是魏龙人打扮,自然不可能穿着铠甲,但为了保证耿思都的安全,孙秀荣还是将自己的棉甲给他穿上了,加上外面的长羊皮袍子,羊皮帽子,在狂风暴雪里,只要紧紧拉住极为适应这里气候的吐蕃马,还是不会被吹落山下的。

兴许是孙秀荣的叮嘱起了作用,穿越雪山之前,三人的身上都批了油布,否则一旦积雪融化在身上,就算是极为极为适应这里气候的人也只有冻死一途。

雪山上的道路实际上是两座雪山之间的部分,也就是最矮的一处山坡,先是向上爬大约一里路,抵达两山之间的山口之后再往下,此时大约是两里,抵达山底后路就好走多了。

在积雪的包裹之下,一条宽约三尺的“道路”依稀可辨,道路的一侧是更高的山坡,另一侧则是万丈深渊,暴风雪,湿滑的路面,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此时,吐蕃马反倒比人类更加好使,可怜的耿思都几乎是抓着马尾巴翻过了这座险象环生的雪山。

抵达最高处时,杨守瑜不禁想起了阿爷(杨承恩)的话。

“大郎是前朝皇室子弟,从小就显露出超出常人的见识和能力,你呀,在我荔非家族也是极为难得,但也就是在射箭上有些天分,其它方面与大郎比起来还差得远”

“发配到葱岭后,原本以为我家会改回以前的名字,但大郎的出现让我又有了新的想法,我等还是姓杨吧,你呀,好好跟着大郎干,将来没准有发迹的日子”

于是,原本在历史上比孙秀荣更有名的杨守瑜在这一世并没有将名字改成(得到夫蒙灵察的赏识后)荔非守瑜,而是继续沿用杨守瑜的名字,这是孙秀荣这位穿越者带来的第一个较大的影响。

实际上,眼下才十八岁的杨守瑜自从记事起便以孙秀荣为尊,不用他阿爷聒噪,他都会与孙秀荣站在一起,没有了安西唐军这口酱缸的浸染,他还是一个面色黝黑,鼻梁高挺,力气大的惊人,在射箭上极有造诣的杨守瑜。

其实,以他的能力,加入到骑兵伙也是合适不过,但既然有夫蒙灵察、高仙芝的任命,他也只能在强弩伙历练。

不过在强弩伙,他在武技上要比伙长呼延云高许多,在眼下的强弩伙,有两种强弩,一是单弓弩,两石力,射程一百六十步,合两百四十米,寻常人需要用双脚踩着弩身,用双手将弩弦拉起来卡在弩机上。

两石力,也就是两百四十斤,可别小看,能够完成这个动作的都是力气很大的壮士。

至于角弓弩,是三石力,射程两百步,合三百米,寻常人需要坐在地上,两脚蹬着弩身,双手握着弩弦,再使上腰劲儿才拉得动。

眼下,孙秀荣的角弓是三石力的,而杨守瑜则是五石力,也就是说单臂的力气就能用在这两种弩上,可见他两人的气力是远远超过常人的,在拉动弩弦时,他二人站着单手就可以拉开,当然了,在整个胡弩镇,白孝德也能做到,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虽然扮成商人,但杨守瑜依旧带上了他常用的大弓,而聂峰的角弓只有一石力,不过单臂有一百斤的力气也算很难得的,轻兵伙的府兵大多数人的弓箭只有五斗到七斗。

什么事天赋异禀,这就是。

十八岁的年纪,杨守瑜只是跟着大郎做事非常新鲜、刺激,并没有考虑其它的,当然了,自己打小就与聂叙丹樨、孙秀荣结拜为兄弟,这件事肯定是一件机密大事,就算是才十八岁还很单纯的他也是不会轻易透露的。

当三人踉踉跄跄抓住马匹往下走时,杨守瑜倒是很高兴,“我虽然在强弩伙,大郎终究没有忘记我,这样的事情还派给了我”

实际上,三人中,明面上是以聂风为主,真正能够与聂叙丹樨联系的就是杨守瑜,上百年了,聂叙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