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我想在这里,给她唱首歌……(2 / 3)

余音缭绕,旋转餐厅里面的客人都听得如痴如醉。

叶开还坐在座位上,安之若素地吃饭,一边的施倩却是急了“叶开,你怎么不慌不忙的,这是个圈套,你要小心点呀!”

曼娜从旁提醒道“我们只有四个人,他们是一帮人,等下起哄比不过的!”

“等下你们两个都唱完了,如果他的朋友起哄,就说他唱的好听,怎么办?”

“别说其余吃饭的客人了,就算是我们对音乐也不是很了解,听着好听就是好歌,又不懂什么唱法,你们两个唱的差不多,有人起头带节奏,大家就都会随着大流的。”

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叶开看着挺淡定地,其实他也在想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艺术,始终被束之高阁,它终究是少数人擅长的东西,是精英拥有的玩具。

或者不如说,如果艺术真达到了人人都会,乃至于烂大街的地步,就不叫艺术了,而叫做通俗,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如此。

就拿唱歌举例子,现在几乎人人都会唱歌了,但有几个人认识五线谱,有几个人知道各种唱法之间的区别,又有几个人知道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经典之处在哪呢?

音乐对于普通人而言,好听的就是好歌,不好听,听着不顺耳了就是差歌。

当两个人唱歌水平相当,其他人说谁唱的好听,谁就更好,另外一个不说难听,也要比之前的人差,这是被裹挟的民意。

研究生唱的是民谣,本来就讨巧,更受年轻人喜欢,叶开如果也跟着唱民谣,很难在同题材上面超越他,倒是落了下乘。

因为民谣本身不需要专业的唱功,更需要周围场景的适配性,如果在学校操场,在类似音乐餐厅的地方唱,就会很适合。

而在这种音乐餐厅,偏“安静”的场所,真要是来一首摇滚,重金属之类的,那就毁了,唱的多好听都会让人瞬间出戏。

施倩和曼娜说的没错,自己还没开始比就处于劣势了,除非来一手神来之笔。

“没事吧?”显然受到先前话语的影响,苏婵一偏头,哼声道“我才不是在担心你,只是你可别丢人呀,这么多人呢。”

看不出来她还有傲娇的一面,叶开淡定地喝了一杯温茶水说道“小场面。”

苏婵老毛病又犯了,她桃花眼里面满是担忧,纠结半天,问道“可是……”

那面研究生已经唱完了,他施施然鞠了一躬,舞台下面众人都鼓起掌来,尤其是他的朋友们,带头起哄,场面很是热烈。

忽然灵机一动,叶开站起身,粲然一笑,说道“没有可是,你放心吧!”

“想想《超级男声》比赛时候我的表现,是不是安心多了?”叶开眨眨眼睛。

走上舞台,接过吉他,叶开整个人仿佛气质都变了个样,自信从容,如果不是刚刚还在台下吃饭,甚至都会有人以为,说不好叶开本来就是这个旋转餐厅的驻店歌手。

毕竟在石灰里酒吧驻场半个月了,酒吧比起餐厅要乱多了,如果上了舞台,连基本的气场都没有,畏畏缩缩,谁会去听?

餐厅里,观众们都安静下来了,众人满心期待叶开会唱什么歌曲应战,毕竟他才是被“挑场子”的那个人,如果一开口就跑调了,那可真是太喜闻乐见,太有意思了。

有人正在举着手机录像,这插曲既吸引人,又好玩,发到朋友圈稳定不亏。

研究生的那些朋友,互相交流完眼神,没等叶开开唱,竟然就先喝倒彩了!

“别唱了,下去吧,你不会是他对手的,人和人是有差距的,认清现实吧!”

“万一跑调,你女朋友可就要跟别人跑了,咱们要输得起,可千万别哭啊!”

“要是我,我压根就不唱了,等着丢脸吗?唱得不好听,估计都下不来台!”

换做正常